留置权是发生二次效力的担保物权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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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3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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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1 06:07
留置权是发生二次效力的担保物权。留置权人留置标的物后不得直接处分标的物,必须
先定期催告只有债务人预期仍不履行债务时使得处分标的物而优先受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1 06:07
属于质权。
首先,质权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而在动产上预先设定的担保物权,属于约定的权利,留置权并不是预先设定的,是法定权利;
其次,质权自质押物交付时成立,留置权自债权不能实现或者产生危险时成立;
最后,质权的对象包括物化的权利,留置权只包括物。
担保物权的实现都是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取得价款,而不能直接占有原物,这是保护债务人利益的要求,所以上述约定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