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2:12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9:23
并不是所有商标都适合做商标驳回复审的,有的做了也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当商标局给你的驳回理由是明确指出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申请的商标是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比如商标同国歌、国旗等相同或近似,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使用县级以上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这种情况下,你就趁早放弃商标驳回复审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9:23
不是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些商标驳回已经没有意义做驳回复审,比如说前段时间有人注册的“雷神山”、“火神山”这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商标驳回,即使做了驳回复审也没有意义。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