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廉租房拆迁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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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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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6:46
1、廉租房不是遗产,你父母对此房只是拥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如果百年后你父母去世,此房只能按承租公有住房变更继续承租人,不能按遗产分配的办法由子女继承。
2、“按照现有的北京市*,拆迁前是否必须将房子买下来,谁有权利买,除去我母亲外,所有子女都有权利吗?”:
(1)拆迁前不是必须购买产权:如果已经购买产权的,拆迁补偿只给产权人;如果没有购买产权的,拆迁补偿给房产所有人,你父母(现在只是你母亲和你哥哥一家人)做为承租人,可以获得相应的安置用房的居住权。
(2)承租的公房如果购买产权:一般是由承租人(你母亲)或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同一户口的人(你哥哥)购买。
不是所有子女都有权购买。
3、“母亲身体非常不好,假如百年之后才涉及到拆迁问题,除哥哥外我们3人有权利买下吗? ”:如果你母亲百年后、拆迁时仍然没有购买产权,有权购买产权的应是你哥哥。
4、“假如*是不先买下来,直接拆迁赔款或安置,我们3人能从中得到补偿吗?(指通过涉及官方拆迁相关机构或通过法律诉讼渠道)”:我认为不能。
5、建议:承租的公房由各公房所有人管理,各地*有差别,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房产所有人(公房所有单位或房管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6:46
1、拆迁不一定要办理房屋的买卖手续,但是实践中办理的比较多。承租人也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对于承租人遇到拆迁是要安置的。
2、按照*规定,公房的承租人去世后,其他和承租人共同居住达到两年以上的共同居住人有权办理为承租人,您户口不在这里,而且也不在这里居住,很难办理到您的名下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6:47
凡属各地房屋管理部门直管的成套公有住房,除按规定不宜出售的外,均应向有购房意愿的现住户出售。各国有单位自管的公有住房,原则上应按照上述要求向本单位职工和正常工作调离的非本单位现住户出售。鼓励单位向职工出售现住房的具体规定,由各地*确定。
根据(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拆迁住宅用房属于房产管理部门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其承租人不愿意按房改*购房,也未与被拆迁人达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一)拆迁人提供与被拆迁房屋价值及房屋建筑面积相当的安置用房与被拆迁人进行产权调换,安置用房由原承租人继续使用。
(二)所承租的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的使用面积换算成建筑面积的测绘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6:47
1是不一定要购。2是有。3是能。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6:48
不一定要买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