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之间债务重组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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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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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7 16:34
1、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含有一方向另一方转移利润的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有合理的经营需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分别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1) 经*裁决同意的;
(2) 有全体债权人同意的协议;
(3) 经批准的国有企业债转股。
2、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关联方之间的含有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原则上债权人不得确认重组损失,而应当视为捐赠,债务人应当确认捐赠收入;如果债务人是债权人的股东,债权人所作的让步应当推定为企业对股东的分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全部视为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企业的分配支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