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给我劳务外包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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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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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1:55
1、对于你的未来公司,劳务外包对你是无效的,你这个应该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双方公司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2、因是公司要求,所以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你2006年至今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3、当然你也有权拒绝任何对你不利的东西,只要你不在乎合同到期公司不再聘用你,那样你得到的经济补偿金是从2008年开始计算的;
4、双倍工资可能被认定为过了诉讼时效,不过你可以写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上——因为不写没人管你,写了可能成功……劳动仲裁免费,去*诉讼费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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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住房公积金请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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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答仅供参考,详细指导请找:劳动法咨询师韩飞(<专业仲裁员>);追问我不是想跟单位解除关系,我是想问问怎样做才能保护好我的利益,虽然单位待遇一般,但是干了这么多年,也都习惯了。签了劳务外包合同,我觉得对我很没有好处。但是如果拒签,我该怎么跟单位谈呢?(因为我们单位其他临时工都是外地人,对这个无所谓,估计他们都会签,到时候我就很孤立无援了)
追答找关系走后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1:55
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国企所在的分支机构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合同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应该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签应该支付双倍工资,可是目前一年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主张不了。
单位将您转成劳务外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劳务派遣),此时您的劳动合同关系主体变成了派遣单位,如果您不愿意,可以与原分支机构接触劳动合同,此时您将获得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标准一般按照您的实际工资计算,每实际工作一年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按照您的描述,单位应该支付给您的经济补偿金为:8个月*您的主张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公积金各地规定不一样,建议您拨打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进行咨询。
我的回答希望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