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有精神*,女的已忍受6年。有一男孩11岁。如果离婚,会判吗?孩子会判给谁?痛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4:32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15
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可以判决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赞同1| 评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16
有精神疾病的人一般*不会判给他的 孩子的归属*都是以孩子健康成长为前提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16
这还用问,肯定是女方。男方没有行为能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17
会判。孩子归女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18
对方有病 一方应该主动照顾分担痛苦 而不是一走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