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抚恤金必须由配偶,儿女签字才能领取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4:30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6:12
老人的抚恤金首先看是什么抚恤金,如果是一般的抚恤金那么老人的配偶进行领取,如果是涉及丧葬费抚恤金的话,那么就涉及到了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这个共有财产如另一方不同意可以诉之*分割,凭借判决书领取。
法律分析老人的抚恤金不一定必须由配偶,儿女签字才能领取。死亡抚恤金是指一个人因为事故去世后得到的抚恤金,这个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我国法律规定死亡抚恤金必须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该笔抚恤金是不属于遗产的。对于抚恤金的归属现实中一般是属于近亲属共有。这里的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 在具体分割上,由各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起诉。*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6:12
你好!
只要是近亲属都可以领取,且不必要多人签字。一般情形是有配偶的则由配偶领取,没有配偶的则由子女领取,没有前两款亲属的则由其它近亲属领取。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6:1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领取老人死亡抚恤金的,只要有其中一个子女代表领取就可以,不用全部子女全部签字。如果因故无法到场,则需要由人代签
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单位是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及*发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对象,这些相应规定的,主要由发放单位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