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公司不给工程款可是否是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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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4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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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5 15:21
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起诉要求被挂靠单位索要工程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5 15:26
合同诈骗难成立。只是经济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所辖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5 15:22
属于经济纠纷,应该是法院起诉的范围。如果是合同诈骗,就归公安经侦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5 15:25
不靠谱的公司就不要合作了。我们公司也可以提供挂靠,不会存在款项拖欠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