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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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2:47
不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2:48
如果第一次试用期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值,则可以协商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