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间碰到他人身体算猥亵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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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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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0:36
你好,这种的不属于猥亵罪。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上述规定,无论是强制猥亵行为,还是猥亵罪,必须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备威胁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强制猥亵的行为,主客观相结合才能认定。行为仅仅具备主观上或者是客观上的要件,不能定罪。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0:37
无意间碰到他人身体不算猥亵罪。
猥亵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违背他人意愿,强制猥亵他人从而构成的犯罪。常见的猥亵行为包括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鸡奸等等。
构成猥亵罪的条件,主观上要能被证明是故意的,即明知道自己的强制猥亵行为会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益,仍然为之。而且猥亵不应要求以满足*、*等行为目的,行为人出于工作、感情等原因,而以携怨报复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强制猥亵的,也可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0:37
无意间碰到他人的身体不算猥亵,不构成犯罪。除非对方能够证明你是有意的,并且威胁对方不能反抗不敢反抗,否则不构成猥亵。猥亵需要具有暴力威胁的性质,如果没有暴力威胁,不构成猥亵。或者利用对方的幼稚无知则构成猥亵。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0:38
不属于。因为你是无意碰到的。又不是故意去摸得。不算犯罪。如果没有证据就不好说了。你得拿出证据来。例如摄像头之类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0:39
不算。犯罪有几个要件构成,其中一个主观要件是说必须有犯罪的主观故意,所以无意碰到不属于猥亵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