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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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9-01 14:13
1.社会经济发展与政局稳定状况评价
委内瑞拉经济发展较快,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曾经是拉美最富有的国家。1993年以来,特别是1994年初爆发金融危机以来,委内瑞拉经济一直不景气,国内生产总值呈负增长,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居民实际生活水平大幅下降。1996年*开始实施经济调整计划,1997年经济开始复苏。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261190亿玻利瓦尔,折合659亿美元,人均119.3万玻利瓦尔,折合3008美元,为拉丁美洲中等发展中国家。
委内瑞拉从1989年开始实施激进的改革开放*,通过私有化、降低关税、放开进口、鼓励出口、取消对外资的*、推动经济区域化等措施,促进经济的发展。委内瑞拉经济的主要支柱是石油,石油也是使委内瑞拉成为拉美最富有国家之一的主要因素。委内瑞拉是世界著名的石油生产国和出口国。石油主要出口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和欧洲、中南美洲。其出口占出口总值的90%以上,占财政收入的60%以上。委内瑞拉石油、天然气产量连年高产,为该国带来滚滚的财源。特别是1999年以来,世界油价暴涨,委内瑞拉从中获得巨额利润,财政状况有明显改善。
除石油采矿业外,委内瑞拉整个工业基础薄弱。近些年来,化工、炼铝、纺织、食品等工业有一定发展。
委内瑞拉通过改革农业*,发展多种经营,委内瑞拉农业有了较大发展,农业内部结构有很大变化,由过去单纯发展可可、咖啡种植的单一经营,过渡为种植业和畜牧业并举,侧重发展畜牧业的多种经营。种植业的专业化、机械化水平较高。
委内瑞拉林业资源丰富,森林面积约达4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领土面积的53%,主要分布在东南部。沿海和内河水系的水产丰富,为发展渔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委内瑞拉经济发展迅速,对外贸易有较大发展。1994年,进出口金额为231.9亿美元,其中出口154.8亿美元,进口77.1亿美元。1995年进出口总额304.5亿美元,其中出口188.7亿美元,进口115.8亿美元,外贸盈余72.9亿美元,外汇储备97亿美元,外债总额374亿美元。主要出口商品是石油及其制品;其次是铝锭、铁矿砂、钢材、可可、咖啡等。进口商品主要有机械产品、运输设备、化工产品和粮食等。主要贸易对象是美国、加拿大、欧盟各国、日本、巴西、俄罗斯等。
1958年建立民主*以来,委内瑞拉政局一直基本稳定,享有南美之“民主橱窗”美誉。主要政党均按1961年通过的现行*轮换执政。但自1989年实行新自由主义*以来,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发生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70%的人处于贫困状态,再加上行政管理不善、贪污*成风、法制建设不健全、部分青年的“享乐主义”等因素,社会上偷盗、吸毒、暴力活动等有加剧的趋势。1992年2月发生过2次未遂军事政变。政变前后,下层人民争取改善经济待遇的斗争此起彼伏。由于*的不稳定和金融部门有联系的恐怖主义*气氛的压力,委内瑞拉1993年以来投资显著减少。在1996年第二季度,该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安排和支持下,采纳了更为正统的经济*,成功地举行了基于利润分成合同的10个勘探新区国际招标,这是该国规模最大的一次招标。8个区块已决标,与来自8个国家的14家公司签订了8项协议,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从*获得2亿多美元的定金和1500万美元的资料费。1997年又推出了近20个边际油田的国际招标,旨在吸引外资,增加这些油田的产量。根据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十年发展计划,在2005年前10年,将对石油部门投资600亿美元,其中大约270亿美元将主要依靠外商投资。由于国内经济已走向正轨,而且有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1996年该国为世界投资热点排名的第1位)。该国实现石油工业十年发展目标的可能性极大。目前该国实行一体化型石油发展战略,即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储运炼制加工、定价、产品分配和销售的各个经营环节纳入一条价值链,统一协调经营,谋求整体利益最大化。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由上游业向美国、欧洲和亚洲的炼制、石化加工产业渗透,并建立全球销售网络。
1999年2月,查乌斯上台执政,主张实行国家与市场相结合的经济*,推动经济多样化,吸引和保护外国和私人投资,改革税制,维持货币和汇率双稳*,抵制通货膨胀,从根本上改善经济。
1999年,委内瑞拉是拉美地区经济衰退最严重的国家(增长-7%),2000年该国除了继续深化改革以外,石油涨价也给这个石油输出国带来了好处,使经济恢复了增长。1999年委内瑞拉没有大规模投资,几项大投资推迟。
2.与中国的经济贸易关系评价
1974年6月中委建交后,两国贸易有所增加,但到80年代末,我出口额有所下降,中委两国双边贸易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最近几年,我出口又有较大的增加,两国贸易增长较快。1998年双边进出口总额为1.8亿美元,其中我国出口1.7亿美元。我国向委内瑞拉出口的主要商品有纺织品、轻工业品、玩具、自行车及其零部件、手工工具、五金、节日灯饰、搪瓷、机电产品等。多年来我从委进口额一直不大。主要进口商品有乳化油、铁矿砂、钢材、铝、乙烯等。
中委两国经济合作主要在石油领域。我国在委内瑞拉承包工程项目已开展数年,业务量也有较大的发展。目前我国有9家企业在委内瑞拉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中国企业在委内瑞拉兴办了多家独资、合资企业和贸易公司。随着石油合作的开展,委内瑞拉已成为拉美吸收中国投资最多的国家。
委内瑞拉同中国贸易存在问题主要是:相距遥远,贸易周期长,收汇风险大,以及其对中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等。
3.外商投资*
委内瑞拉实行鼓励外商投资的*。根据1992年2月颁布的2095号法令,取消了外国企业转变为本国企业的规定,取消了外资进入委内瑞拉市场的一切*。外国投资者享有本国投资者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但进入的外资必须到委内瑞拉外资管理局进行注册登记。目前,在委内瑞拉私营企业可以公开地、不受*地进行经营。除了铁矿以外,在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中,国际资本的介入不受任何*。虽然铁矿的开采被国家所独占,但其加工却是对地方和国外私营企业开放的。外资可以汇出所有的分红和利润,但必须预先支付相应的税收。公司所得税为20%或30%(石油公司为67.7%),股息税为0%,预扣利息税为0%~5%,建筑物和机械的折旧率分别为3%~4%和4%,车辆转让税为3%。在石油化工和资源勘探等领域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信贷。技术转让合同、专利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必须在60天内进行登记。专利使用费的支付不受*。专利费税率为20%~30%。税基为商标使用收入的90%、技术服务收入的50%和技术援助收入的30%。国际通用商标受到法律保护,期限为15年。目前,*鼓励外资投向石油业、采矿业、旅游业和农业。
委内瑞拉外资法主要内容包括:①国民待遇;②普遍性:除对外国投资有保留的行业外,允许外国在国民经济的所有部门进行投资。③安全地区、基础工业和军事设施周围地区、靠近海洋、湖泊和河流航运带沿岸地区拥有不动产权的外国人需向国防部申请批准。④可以自由地汇出利润和返回资本。部分有*领域的投资,其利润汇出和资本返回需经外国投资管理局批准。⑤外国投资者在获得国际国内贷款上基本没有任何*。⑥外国企业可以享有“安第斯条约自由化计划”的好处,可以与委内瑞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开展向该地区其他国家的出口业务。
委内瑞拉主管外国投资的机构是隶属财政部的外国投资管理局。此外,有些部门的主管单位有执行本部门的外国投资管理的权限。其中,银行和保险业务方面的外国投资分别由银行和保险业的主管当局负责;能源矿业部负责碳氢化合物、石油化工、煤炭和矿业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的投资;财政部公共财务局负责公共贷款业务的注册。
委内瑞拉的矿业法制定于1945年。委内瑞拉矿业法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到委勘探和开采矿产须事先得到委*批准,但无特殊的*。开采权可以出售、抵押、放弃、转让或出租,但须由能矿部批准。②公共土地上的矿产资源开采权,其面积不能超出5000公顷,开采期不能超出20年,获得开采权后2年内必须开采;在私人土地上进行露天开采,须在获得开采权后3年内开始,深层开采,需在获开采权后5年内开始。连续2年后如出现第一次中断,那么重新开始开采的一年内不能第二次中断。③先完成勘探者有获得开采的优先权,勘探许可证不能转让,如果面积不超出200公顷,到期后可延长1年。④保护区域内的开采权,其面积不能超出500公顷。如开采者不能交纳税金,不在法定时间内开采或违反有关中断开采的规定,其开采权将被终止并转为国有。⑤矿产品和金属(包括不同加工程度的黄金)均可自由买卖。按*银行规定,黄金的流通需有有关部门的证明,包括买卖、保存金锭、金块和黄金合金。在委无法加工或用于制造业的原料允许出口,但需委外贸协会批准。⑥税收。共分三种:土地租用税,以公顷为单位计算,不同的面积,不同矿产开采,税率不同。产品税:按产量计算,黄金、白银、白金为3%,钻石和其它宝石为2%,纳税时必须按加拉斯市的价格折成玻利瓦尔。其它产品按市场现货价征6%。开采中的净收入,按60%固定税率征税,股息不再征税。
多年来,私营部门的院外游说集团一直试图修改国家的法律框架,以便用清晰、透明的法规和较低的税收来鼓励投资者。但始终未得到修改。1995年7月4日,国会通过《石油对外开放法案》,对外资全面开放石油新区的勘探、开采和经销活动,实行风险自负、利润共享*,同时规定外国投资者在石油行业投资需缴纳67.7%的所得税和16.7%的主权税(矿区使用费可适当减免)。1999年2月宣誓就职的新*对矿业部门的重视表明期待已久的立法改革就要成为现实。1998年3月国会授予总统六个月的特别权力(授权法案),允许他在若干急需领域进行立法活动,其中包括矿业法问题。为使矿业潜力融入经济,委内瑞拉*进行改革并修改了矿业法。1999年12月28日,委内瑞拉通过了第295号法律,1945年的矿业法同时废止。新的矿业法减少了在取得采矿权方面的繁杂程序和长时间等待,建立了使许可证转为采矿合同的程序。已经与委内瑞拉圭亚那公司(CVG)签署的采矿合同,一些主要的特点有:许可证第一年到第三年免征勘查和地面税。开始生产后,地表税将从开发税中扣除。矿业法还规定了部分开采税定额:金矿3%,金刚石4%,其他矿产3%。如果勘查工作在经济上是可行的,部分开采税定额可减少到1%。而且,执行官可免除采矿许可证获得者进口必备设备的税赋。
委内瑞拉的矿产法规定:到委内瑞拉勘探和开采矿产须事先得到委内瑞拉*的批准,但无特殊的*。
4.工商管理*
在委内瑞拉从事商贸活动,所有的投资必须在进行投资商业登记后60天内向外国投资管理局进行注册。注册以书面形式申请,并附以下文件:①外汇收入凭证或用作支付公司资本的有形、无形资产证明。②吸收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副本或公布此文件的出版物。③外国投资者如果是法人,则需提供译成西班牙语并以委内瑞拉使馆领事部认证的企业成立文件。④投资者委派驻委内瑞拉代表的授权书。⑤企业鉴定申请。⑥外国投资者每年需进行的外国投资登记。
5.税收制度和外商投资优惠*
委内瑞拉的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直接税中主要是所得税,其中主要是石油所得税,其次是对别的经济部门及个人征收的所得税及遗产税、馈赠税。间接税分为外税(关税)与内税(生产与消费税,其中对酒、烟、石油产品的课征额较大)。在整个税收额中,石油税收占大部分。因此,委内瑞拉又将税收分为石油税收和非石油税收两大类。石油税收包括石油企业所得税、租金(也包括天然气开采租金)、技术费和保证金。非石油税收包括石油以外的所有事业、企业单位的所得税、关税、生产和消费税和其他税种。具体税收制度及税收优惠*包括以下几方面:①所得税:根据年盈利情况,分三档分别缴纳15%、22%和34%的所得税。②资本利润税:自然人和法人免交资本利润税,在委内瑞拉证券交易活动中所得利润征收销售额1%的利润税。③企业资产税:为有形和无形资产总额的1%。企业在投产前,从投资、建设到投产阶段以及投产后头两年免缴企业资产税。④市政税:工商企业应向企业营业所在地市*缴纳市政税,税率因地区行业而异,从0.5%到10%不等。⑤批发税:所有从事商品和劳务的进口、制造和批发的公、私自然人和法人均需交纳批发税,现行税率为16.5%。⑥奢侈税:税率为10%和20%两种,主要征税商品为烟酒、汽车、珠宝、赌具、摩托车、游艇等。
委内瑞拉*给予外国投资者税收方面的优惠有:①分红不纳税。②在农业、渔业、畜产和旅游业进行新的投资享受减免20%所得税的优惠。③在石油天然气开发和相关活动、原油炼制和运输业进行新投资享受减免8%所得税的优惠。④石油天然气勘探、钻探、开采、储运及副产品二次回收及天然气利用、保存和储藏进行新投资享受另减4%所得税的优惠。⑤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特许经营公司可以免缴所得税。⑥在石油、矿业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新投资而购买资本货物和劳务的公司可以免缴最多5年的批发销售税。
进口货物在马加丽塔和帕拉瓜那自由港销售,免缴批发销售税。
6.关税*
委内瑞拉的关税以海关合作委员会的税单为基础,按安第斯集团制定的共同进口关税税单确定。大多数关税以从价税为基础,少数按保护国内工业的税则为基础。对拉美一体化协会的内部贸易,委内瑞拉采用拉美一体化协会的关税税单。对混合产品和复合产品等的关税,按其主要成分确定;如有可能,则按其成份确定最高税额。保单更换部分则必须纳税。加工的玉米、鲜花、罐装沙丁鱼、精糖、红糖、混合植物油、豆类食物、必需的药品、肥料和某些旅游车可以免税。用于转口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同样可免税。
(1)特定关税
对有些商品征收特定的关税。以毛重每公斤多少玻利瓦尔征税,或以从价税和特定税章相结合征税。
(2)从价税
大部分关税为从价税,以到岸价格为基础,以“基准价”确定商品的价值。商品的“基准价”是在买方不受卖方的约束,并且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向卖方的要价。那些拥有特定协议书的销售商、发货人、销售代理人、专职商人、获得许可证的制造商等可以把贴现、佣金、矿区使用费、专利费和销售税等加进货单的“基准价”中。
(3)优惠税
委内瑞拉对拉美一体化协会的所有成员国即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巴拉圭、秘鲁和乌拉圭在税收和许多商品的限额方面保留特许权。按拉美一体化协会计划规定提供的税收特许权不受安第斯集团对外共同关税的影响。但从拉美一体化协会的非安第斯集团成员国进口未经拉美一体化协会谈判的产品,征收对外共同关税。从安第斯集团成员国进口,可享受关税优惠。委内瑞拉还同安提瓜、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多米尼加、格林纳达、圭亚那、牙买加、蒙德塞拉特、圣基斯-纳维斯、圣卢西亚和圣维森特等加勒比共同体成员国和地区签署的贸易协定规定,从1993年1月1日,加勒比共同体的大多数商品可以免税进入委内瑞拉。作为回报,委内瑞拉向加勒比共同体国家出口商品时可享受不低于最惠国的待遇。委内瑞拉已与墨西哥和哥伦比亚组成了“3国集团”,已制定了普遍降低关税的计划,以1992年墨西哥的关税和哥伦比亚与委内瑞拉于1994年签署、生效的双边协议为基点,决定从1995年1月1日起,墨西哥的关税降为35%,哥伦比亚和委内瑞拉的关税降为21%,剩下的关税将分成10等份,在10年内将关税降为零。
(4)附加关税和间接税
邮寄进口物品的税率为2%,空运、陆运和海运进口物品的税率为5%,价值超过1.5万美元的汽车,除收进口税外,再收60%的附加税,低于1.5万美元的汽车再收25%的附加税。
7.对外贸易管理及*
委内瑞拉的进口渠道可分为四种主要形式:进口商行、委托代理商、直接进口商和分支商行或子公司。进口商行资金雄厚,一般自行负责进口,也可以在委托的基础上代表外国出口商。必须认真选择进口商或委托代理商。有名望、有设施或者技术合格证的商行能提供优秀代表。直接进口商包括大型零售商店或连锁店。委内瑞拉公司要求有专一的代表。一个公司既可作为制造商的代表经营,又可以是销售代理、重要的销售商、商人、批发商和零售商。要使委内瑞拉的合同有效,必须用西文书写或翻译成西文(如是信件,必须通过委内瑞拉领事批准才能使其合法化),所有的度量衡应为公制,以当地货币计价(在括号里也可注明相应外汇值),必须有1名律师的签名,而且必须经过公证。但许多委内瑞拉公司仍使用比较简单的合同。
(1)出口和出口收入管理
除了属于国计民生产品和*划定的、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产品以外,对所有其他商品的出口都不实行管制。除委内瑞拉国营石油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出口收入以外,其他出口外汇收入无须办理结汇,并可以在同业拆借市场上自由出售。制品的出口采用退税的方式获得财政补偿。进料加工产品退税率为出口总额的2%,其他产品退税率为5%。国营石油公司和Ferroninera Crinoc公司对碳氢化合物和铁矿石的出口具有垄断权。
(2)进口和进口支付管理
出于环境保护、健康和国防等方面的原因,对于来自某些国家的进口实行许可证管理。制成品关税一般是按从价税方法计算,分为4档,最高对汽车征收25%的进口税,其次是15%、10%、5%。对于农产品和关税法第27章中规定的产品征收特别关税(包括矿产燃料、石油、石腊、蒸馏产品和沥青)。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几种消费品和完全为了组装目的的零部件进行免征关税。
除以上关税外,所有进口商品按照从价税计算法交纳海关服务费,其中对通过航空、海运和陆运进口商品征收5%的海关服务费,对邮政包裹征收2%海关服务费。对在海关货场存放超过12天的进口商品收取保管费。巴拉各纳工业自由区和马革瑞塔岛自由港享受包括免税在内的特殊关税待遇。
(3)出入境管理
中委两国*签有互免签证协议,持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者可免签证。但途经第三国机场时最好携带协议文本备用。持因公普通护照者需提前4周申请签证,提供邀请函,照会上应注明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需填写签证申请表格一张,交照片3张,申请过境签证需提供联程机票。另外,委内瑞拉航空公司不接受中国航空公司的机票,访委团组须注意不要在我国航空公司预订委内瑞拉航空公司班机的机票。
8.金融体系
委内瑞拉银行和信贷体系由财政部银行司、储蓄和信贷司、全国有价证券委员会、保险事业局等管辖下的各类银行、储蓄所、金融公司、证券交易所和投资基金会等金融机构组成。
目前,委内瑞拉的银行除*银行外,还有46家商业银行(私人银行37家、外国银行5家、国营银行4家)、数十家抵押银行和金融公司。各银行和信贷机构的职能和简况如下:
*银行
委内瑞拉*银行是唯一代表国家的全国性大银行。*银行同银行署和储蓄保障基金会一起组成全国银行监控体系。*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发行货币;调节货币流通量;向商业银行提供贴现和再贴现贷款;规定和调整各类银行的利息率;为金融机构垫款;发行担保金证券;进行公共贷款;储存国家黄金和外汇,管理和监督外汇使用;了解全国物价及制定和公布有关全国经济情况的统计资料,每年出版全国的《经济通报》。
商业银行
主要的商业银行有“委内瑞拉银行”、“马拉开波银行”、“加拉加斯银行”、“外省银行”、“商业银行”、“拉丁银行”和“团结银行”等,这些银行均有大财团背景。商业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对国家、私人企业和个人进行存款、放款和贴现。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各有侧重。如工业银行主要对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进行贷款;农牧业银行侧重向农牧业行业进行贷款;工人银行主要对城市住宅建设进行贷款。各商业银行由于其资产额、存款与放款利率不同,每个时期其业务状况也有区别。
抵押银行
抵押银行的主要职能是进行不动产担保和城市住宅建设的长期贷款。
委内瑞拉投资基金会
委内瑞拉投资基金会于1974年石油收入急增时成立,其主要作用是:把部分资金存入外国银行或向外国贷款,促进国际经济合作;支援国内经济建设,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
其他金融机构
委内瑞拉建有庞大的储蓄信贷体系,全国约有260个储蓄所,其中近半数设在首都加拉加斯。委内瑞拉的股票市场很活跃,股票有价证券业务活动均在全国有价证券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加拉加斯伊塔尔交易所在全国最有名望。委内瑞拉的保险事业也很发达,全国有8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活动。
委内瑞拉各类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存款和放款利息随国内外的情况经常变动。1989年实行对外开放后,各银行争相提高利率以吸收资金和储户,最高达70%。这也是委内瑞拉发生银行危机的原因之一。自1994年1月起,国家加强了对银行的监督,约有80%的商业银行和60%的保险公司实际上已掌握在国家手里。目前,*已拟定了将这些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重新私有化的计划。
9.外汇管理制度
外汇管理机构
委内瑞拉的外汇*由财政部、开发部、农牧业部、*计划协调办公室、*银行和投资基金会等负责人组成的委员会制定。自1989年3月起,实行自由浮动汇率,取消了优惠汇率。但自1994年6月27日起,卡尔德拉*作出控制汇率的决定以制止资金外流、国币贬值和国际储备下降。并成立了由5名专家组成的“汇兑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汇率。根据官方的法令,进入国内的所有美元都应按1美元兑169.75玻利瓦尔的汇价出售给*银行,再由*银行按1美元兑170玻利瓦尔的汇价销售。同时,加强了对外汇市场的管理,对出外旅游、经商和进口的用汇以及向境外人士汇寄的外汇等均作出了数量上的规定。但这一措施对外国投资没有影响。目前已有放松控制的迹象。
外国银行只能卖不是从*银行获得的外汇。公众兑换外汇的唯一场所是交易所。允许交易所处理银行票据、硬币和旅行支票。
对外结算货币
委内瑞拉对外结算货币的种类没有具体规定。委内瑞拉与阿根廷、玻利维亚、智利、哥伦比亚、古巴、墨西哥、秘鲁、乌拉圭等国的外汇支付,可能通过委内瑞拉*银行与这些国家*银行相互开立的帐户进行结算。
10.资本输出、入管理制度
禁止外国人对石油、钢铁部门进行投资。新增投资不必经过国家投资监督署的事先批准,但事后必须到外国投资监督署进行注册。只要符合国家规定,无需经过批准,外国企业可以在委内瑞拉建立分公司,但必须在分司成立后60天内向外国投资监督署呈报。只要付清国内税款,对资本汇出不实行*。以债务资本转换形式的投资在5年内不得汇出利润,并且在8年内资本汇出额不得超过12.5%。外国投资者可以购买卡拉卡斯股票交易所的公司股票,但必须在60天内通知外国投资监督署。
将官方债务转换为资本,既可以以直接投资方式转换,也可以拍卖形式转换。*银行根据债务转换的贴现率。只有下述行业允许债务转换额超过1.5亿美元:石油、铝、纸张、旅游和基础设施。对旅游业以债务资本转换形式进行投资可以低于1.5亿美元(但不得低于5000万美元),并且必须是对建立五星级饭店进行投资。基础设施的最小投资额由总统确定。
将官方债务转换为资本时,必须将其中30%投资于指定的项目。旅游业必须将50%投资于指定的项目。基础设施投资没有*,其他项目比例由总统确定。
为实现债务资本转换,*银行使用本币或以本币表示的公债购买对外债务,购买债务的程序是将本币或本币公债存入投资者在委内瑞拉境内信托代理机构(通常在商业银行)开立的信托帐户上。信用发行机构有义务保证这一信托帐户的合理使用,并且按照投资项目的实施步骤使用帐户资金。为进一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投资者必须在信托代理机构中存入一笔保证金(相当于总投资额的5%),这笔保证金根据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逐步降低。
对私人外债转换为私人内债没有严格*,这也可以通过同业拆放市场自由进行。
11.黄金管理*
委内瑞拉的金币是法定货币,但不流通。居民在委内瑞拉可以以收藏或投资为目的,持有、购买和出售金币。允许指定外汇交易所、旅游者和公众自由进行金币、金制徽章和金块交易。商业银行之间以及商业银行与其他居民之间通常不做黄金买卖。货币金币的出口和进口,均通过*银行。
进口非货币性质的黄金或者进口属于委内瑞拉法定货币的金币,都必须事先得到*银行的批准。此外,有些情况下这些进口还需有由*银行或发展部签发的进口许可证。*银行允许私营出口商从事国内无法加工、而且在国外加工后将重新进口用于国内生产的金块的出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