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为何能防偷税漏税?求详解!!!谢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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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5:15
最近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引发的最大的瓜是收取金融服务费,从这个强硬收取的费用操作模式来看,引起了奔驰4S店偷税漏税的嫌疑,一下子又把4S店这个行业推到风口浪尖。
企盈今天整理了十种容易被判断为“偷税漏税”的行为,给各位会计小伙伴梳理一下,谨防出错,仅供大家参考哦!
1.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在实际操作中, 正确的做法是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涉及*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2.原材料转让、磨账(企业间在产品购销业务中不通过货币资金流动而是通过协议使得各自的应收、应付账款相互抵消)不记“其它业务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3.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详细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凡是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4.返利销售。
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
5.视同销售不记收入。
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6.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会计准则,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应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7.公司资产、股东资产混同。
实践中,存在着大量股东资产与企业资产混同的现象,例如股东个人账户用作公司收付款、公司账户与股东账户互相交易等。当出现财产混同,公司的财产有可能被隐匿或转移或被股东个人私吞。
8.流动资产损失。
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规定:“……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中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9.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费用。
10.盘盈的固定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5:16
因为*是一个闭环。
*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实行商品或货物流转过程中每个环节只要有增值即要征收税款,而上一环节的销项税即为下一环节的进项税,因此,每个环节就形成抵扣链条。
企业若想减少自己的税收,必须加强对上游企业的监督,*形成了一个“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的链条,促使上下游产业之间相互监督与督促,有效避免偷税漏税。再加上**是有期限的,这样上下游企业都会及时进行*的管理,慢慢形成一个税控的良性循环。
扩展资料
*把所有企业都连在了一起,甲的销项是乙的进项,已的销项是丙的进项……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闭环,极大地避免了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
对于“营改增”后税收上最大的风险就是虚开**,这个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好处理。在*专用*的“申领代开、申报、抄报税、认证”管理中,目前,领开票、申报基本已实现网上受理,**新管理系统推广后取消了抄报税环节,实现了对所有**的全票面信息实时上传税务机关,汇总形成电子底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5:16
由于*采取的是凭票抵税制度,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如果购买方可以抵扣的话,他就在一般情况下会向销售方索取可以抵扣的*,这样上一个环节就必须要开具*,在我国*采取了增值航天税控装置,还有*网上比对认证的措施可以很好的控制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就可以相对避免偷漏税行为了。*,是以生产经营中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比如你做生意,你进了一批货,成本是10万元,然后你以15万元的价格卖出去,在这过程中你增值了5万元,这5万元就得交*。
而你进货时,提供货物的那个人可能也有增值了,他也得交*,这样你就不用替他交了,所以“可避免对一个经营额重复征税”,如果他没交*的话,你就得替他交上,或者叫他补交,这样就“可以防止前一生产经营环节偷漏税行为”。希望能帮助你,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5:17
我记得老师说过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5:18
阿拉 owl追答你买材料要*,产品出售的价格的差是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