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孩办户口必须出生一个月内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2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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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8:36
一般而言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当然这个一般是与当地政策有关,有的地方是一个月之内必须个小孩办户口,有的是一年,有的地方没有限制,所以具体的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比较准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8:31
您好!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户口必须要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但是考虑到预防接种事宜的重要性,最好是在一个月内把户籍落实好,以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做好新生儿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新生儿新生婴儿上户的材料及程序: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和母亲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如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上
户时,户口登记机关应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
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仍应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对于超计划生育或非婚生育的婴儿,也应按公安机关关于新生婴儿上户的规定办理,绝不能把是否已经接受计生部门罚款或村(居)委会是否同意上户作为上户的准入条件。对少数出生后未落户的未成年子女,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凭生父、生母书面申请、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居)会证明、出生医院或接生人员证明,到生父(母)户口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落户手续。对到生父或生母一方落户的,还应提供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未落户证明。对个别不能提供,出生证明,派出所调查后也不能确定直系血亲关系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能证明其亲属关系的证据(如亲子鉴定)。
收养被遗弃的婴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的, 由监护人凭县以上民政收养登记机关出具的《收养证》申报户口登记。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在《收养法》实施以前,确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凭县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收养公证书》,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予以登记入户。其他情况由监护人凭知情人证明、居住地街道(村)证明和民警调查核实材料办理出生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8:39
法律规定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申报户籍登记。派出所以超时办理为由罚款不合法。
可以到余干上户口,需提交下列材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签发的《准生证》及《申报出生户口通知单》;
3、母(父)亲的户口簿(卡);
4、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落户介绍信;
5、属随父落户的需母亲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出具的《新生婴儿随父落户介绍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8:30
没有这个硬性要求,只要已经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你随时可以给孩子办理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