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2 09:41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4:36
不算。
为贯彻落实《*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扩展资料:
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
和此前北京市管公积金一样,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由过去的“认房不认贷”调整为“认房又认贷”。
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办理。
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举例来说,市民王先生曾于2016年使用商业贷款在北京购买过一套一居室,为改善居住条件,王先生计划“卖小买大”。
先卖下名下的一居室后再买一套二居室。那么,4月15日后,按照“认房又认贷”的新标准,王先生为购买的这套二居室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被认定为二套房。
二套房最多贷60万:
从首套房变为二套房后,首付款比例和贷款额度也相应发生了变化。首付款方面,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
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贷款额度方面,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
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此外,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
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同时,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套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二套房“认房又认贷”最多贷60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4:36
如果房产全部归女方,贷款也理应转移到女方名下,你可以把你名下的份额过户到女方名下,贷款也就随之转移到他名下了。
如果女方不愿意接受上面的条件的话,那么你们只能把房子转让给其他人,这样就没有贷款了,然后转让房产所得就看你们怎么分配了。
如果房产都全部归女方了,那么男方肯定就没有义务在进行还款了,但是也要做到上述两条的其中一条,不然房子还是在你们双方名下,依然需要继续还款。
如果离了婚,房产归女方,你在买房当然就算一套房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4:37
离婚后,双方约定房产归女方,应该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把产权证改成女方一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