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诉保全的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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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7:32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7:32
当然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九十二条 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7:33
对方提出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