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一般转让背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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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7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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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08 10:07
【答案】:答案:一般转让背书有效成立后,在票据法上产生权利转移、权利担保、权利证明及切断抗辩四个方面的效力。
1、权利转移效力
一般转让背书以票据权利转让为目的,当背书行为有效成立以后,即发生票据权利转移的效力,被背书人取得票据权利。
2、权利担保效力
权利担保效力,是指背书人对其所有后手均承担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当其后手所持汇票不获承兑或者不获付款时,背书人应根据其要求予以偿还。
3、权利证明效力
权利证明效力,是指持票人所持票据上的背书,只要具有形式上的连续性,法律就推定他为正当的票据权利人。
4、切断抗辩的效力
被背书人经背书受让汇票权利后,原则上不承受背书人在汇票权利上存在的瑕疵,这是由票据行为的独立性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