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30 04:05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3 09:26
结算方式需要看业务是什么性质的,一票结算指交易货物价款连同运杂费及价外费用等开在一张**内,也可以理解为只开具**,另外还有两票结算业务。
举个例子来说,煤炭行业通过铁路运输的,大部分为两票结算,一票是铁路运输票,一票是煤炭**,不过这种情况是销货方代垫运费的,购货方两票全部收到以后才给予结算,否则不给结算。
按照《*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销售方的“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
在一票制结算的情况下,对于发生的运费,销货方在**上可以反映也可以不反映(但其均作为价外费用应缴纳*),这要看双方购销合同是如何签定的。
对于销货方来说,如果在票面上不反映运费,则运费已全部记入产品销售收入;如果在票面上单独列出运费金额(这种情况存在但却少见),则在记账时将运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相应地,对于购货方来说,无论在票面上反映还是不反映运费金额,对发生的进项税额都予以抵扣。
扩展资料:
*专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并在误填的专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3 09:26
合同价款开具**,一票结算 是什么意思?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3 09:27
结算方式需要看你的业务是什么性质的,一票结算指交易货物价款连同运杂费及价外费用等开在一张**内,也可以理解为只开具**,另外还有两票结算业务。几个例子来说,煤炭行业通过铁路运输的,大部分为两票结算,一票是铁路运输票,一票是煤炭**,不过这种情况是销货方代垫运费的,购货方两票全部收到以后才给予结算,否则不给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