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异议登记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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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1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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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3 06:30
异议登记不当的法律后果是,如果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申请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了异议登记以后,申请人必须要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起诉。就会造成异议登记失效。
一、异议登记不当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异议登记不当的法律后果是,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
【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二、异议登记有什么作用?
1、保护真正权利人的利益。
异议登记的最基本法律效果是阻断登记公信力,避免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滥用登记的公信力,损害真正权利人的利益。异议登记不是对物权变动状态本身所进行的登记。异议登记通过打破登记的公信力。避免存在产权争议的房屋为第三人善意取得,从而为其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权利确认收取更多的证据,提供一种临时的保障。
2、临时限制权利人行使处分权。
异议登记本身也可视为一种公示方式,它的作用在于对抗之前登记的权利内容的公示,即以一种新的公示对抗以前的公示。利害关系人通过异议登记,向可能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发生交易的第三人发出警示信息,以阻断可能进行的交易。这一警示通过登记簿向与这一争议权利进行交易的第三人明示其行为风险,将会促进有关第三人慎重处理可能进行的交易行为,以避免因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况被改变而导致的交易风险。从逻辑上推断,不顾这一警示而继续进行交易的当事人有可能在诉讼中被认定为恶意行为而遭致败诉。
异议登记起到了事前防止的效果,即异议登记限制了房屋权利人的处分权,其不能再处分作为异议登记对象的房屋,登记机构也不能办理相应的登记。事前防止的方式通过限制房屋进入交易市场来确保真正权利人的利益。
三、异议登记后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综上所述,异议登记不当是很有可能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不过,权利人需要提供造成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利害关系人提出了异议登记申请以后,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会进行登记,但异议登记不当的法律后果并不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