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21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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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9 21:36
私刻公章罪的主体是公章制作者,你应该不属于这种情况,如果要追究你的刑事责任的话,应该是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的这种行为可轻可重,在中国为什么有这么多”办证“的没有被追究,确也有其情有可原的地方,很多事情跑断腿磨破嘴皮搞不下来,把很多人逼上梁山。你和公司把关系处理好,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扩展资料:
构成条件:
(1)行为的对象是公章。即专门用来盖公文、证件、印信上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团体、学校的公章(包括橡皮章、钢印、火印等)以及单位主管人员的名章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刻字业实行管理的活动和规定。
(2)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治安管理规定,承制公章。即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和公安部发布的《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中对于刻制公章和单位负责人名章的有关规定。
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论处,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如利用非法制造的公章,进行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要按不同情节和损失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3)行为的主体是承制公章的工厂、商店、刻字摊的负责人和有关的职工。行为属负责人指示的,应同时处罚单位负责人。
(4)行为人主观上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过失的。前者可能得到了委托制做人的某种好处;后者属工作中的失误,如未能辨明委托人使用的伪造证明文件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刑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9 21:35
私刻公章都是违法的,这不能说你给企业贷没有带来损失,这是法律的问题,这跟你没造成企业损失什么有关系的,如果发现你肯定要被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