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劳务分包出去,取得的3%专票分包劳务费,我们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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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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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15
建筑企业劳务分包出去,取得的3%专票分包劳务费,可以抵扣的。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当注意的是:1.扣除分包应当为不含税销售额;
2.纳税人取得的合法凭证如果属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通过**开票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普通*或*专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15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的提问。可以的,你取得的专票去勾选认证好就可以抵扣了。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16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分包方也是一般纳税人,分包方给我公司按简易计税开具了一张3%的增专,属于跨区域施工,我公司需要给甲方开具9%的增专,我有两个问题,一是分包方给我公司开来的3%*专用*,是否可以抵扣;二是在跨区域经营地我们用差额预交,分包方开具3%的增专,我们在施工当地按一般计税2%预交,怎么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