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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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4:44
所谓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宣告破产解散。 由于全球经济低迷不振,发展中国家的债务问题日趋严重,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国家正在不断增加。全球著名的信用评级公司标准普尔发表报告指出,全球共有6个国家在今年头三个季度里不能按时偿还到期的债务,处于“破产”状态,从而使全球无力偿还债务的国家总数达到了28个。新增加的6个国家是阿根廷、加蓬、印尼、马达加斯加、摩尔多瓦和瑙鲁,总共欠债达1330亿美元,几乎要比去年同期的740亿美元翻了一番。此次主权债务不履行率的报告是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年会之前公布的。2002年9月28日,这两个机构在华盛顿召开会议,重要议题之一就是改革债务偿还的机制。
破产,如同一场恶梦,与企业如影随行,那些资不抵债者最终会在《破产法》的框架内或者拍卖变现或者资产重组以获新生,而旧有商号如一块随风飘摇的破布很快在人们的记忆中消失的无影无踪。但是,也有一些企业却能在濒临绝境时,命运大逆转,以收归国有的代价得以继续存继于世,正在持续发酵中的美国次贷危机及其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有不少金融机构出于维护市场信心及稳定局势需要被收归国有。国家成了这场几十年来不遇的金融灾难面前唯一的最后的靠山。银行破产可以选择收归国有,“国家破产”了,又该收归谁有?
国家债务危机之所以复杂就是因为它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程序,国家与公司的不同之处在于国家无法寻求破产法庭的保护,这样,国内破产法中诸如公正的法官、起诉保护以及在债权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强制进行非破产重组等条款在国家借款人破产的情况下都不存在了。制度改革者面临的两难困境就是既要把这个国际金融体系中的漏洞补上,又不能把新兴市场上的投资者全都吓跑。 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有了新的案例:冰岛面临“国家破产”的危险!一个人口只有32万的“迷你”型国家,金融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远远超过其他产业,该国金融业在这次全球信贷危机中损失惨重,如今其金融业外债已经超过1383亿美元,而冰岛国内生产总值仅为193.7亿美元!一个企业倘若身陷此等困境,唯有破产一条路可走。那么,理论上濒临“国家破产”的冰岛会不会破产呢?
答案是肯定不会。理由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国家有别于企业的最显著特点是“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在结束了帝国殖民时代之后,这一原则日益成为国际共识,成为大小*悬殊国家之间交往的原则。所以,对于那些贫困国家,尽管外债缠身,理论上足够“破产”几百次,但是并没有被拍卖掉,这些穷国家也没有随之在国际*版图上消失,沦落为其他债券国家的“新殖民地”。反过来说,倘若国际间有“国家破产”的“市场空间”,那么,美国仅举华尔街上的一个个富可敌国的金融大佬之力,就可以用经济手段,兵不血刃地将一个个破产小国收入囊中,如此一来,世界就依然是“强权*”的天下。显然,让“国家破产”成为可能,就意味着对弱肉强食的霸权*放行,最终破坏基于历史、文化、民族、宗教等渊源而形成的民族国家之间的脆弱国际平衡。
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人们为了解决债务危机而同银行进行了旷日持久的谈判。进入了90年代,新兴国家的债券兴起从而使得问题的解决更加复杂化。把分属于不同司法制度下的、拥有各种各样债券的不同投资者组织起来可以说是一场恶梦,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推动债权人的共同行动。根据博弈论的原理,债权人的联合行动会使所有债权人以及债务国的总体福利水平达到最优,而单从个人角度考虑,债务的全额支付会达到个体的福利最大化,这样债权人追求个体福利最大化的行动非但不能达到其个人的福利最大化,反而会使整体和个体的福利水平都下降,这就是所谓的“最后一人综合症”。
受纽约法律管辖的债券体系总是培养这种单独追求个体福利最大化的债权人,所以要改进国家违约解决机制就要想办法把这些“自私”的债权人整合到集体行动之中,理想的解决方案甚至还要将不同的资产、不同的法律制度结合起来,为国家发行新债提供一个法律平台。将债权人组织起来之后进行债务重组不失为一个解决债务危机的好方法,俄罗斯、乌克兰和厄瓜多尔最近都进行了类似的债务重组,当然这种方法还有待提高。
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那些“自私”的债权人破坏债务重组过程,又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将债权人组织起来共同行动呢?在这一点上可谓众说纷纭,但基本观点可以分成两大派,一派是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为代表的,他们主张从法律层面上进行改革,以规定债权人联合行动的机制;另一派则是以美国财政部为代表的“合同自愿派”,即通过在债券发行合同上增加“多数债权人可进行债务重组”的条款来为债务危机提供解决机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4:44
1.破产的基本概念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4:45
所谓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宣告破产解散。 本世纪新10年伊始,最坏的消息莫过于主权信用濒临危机。继2009年11月迪拜世界宣布暂缓偿还债务以来,危机大幕已然拉开。但迪拜不是主权*的孤本,随之而来的还有葡萄牙、意大利、希腊、西班牙和墨西哥等国,主权信用的“降级”成为显而易见的风向标。 理由很简单,这些国家经济增长乏力,而债台高筑。以希腊为例,2010年其财政预算赤字占GDP比重为12.7%,*负债占GDP比重123%,远高于欧元区《稳定与增长公约》所设定的3%和60%的上限,成为欧元区负债比的“双料冠军”,所有数据都显示该所已处崩溃边缘。 有关主权*的最新版本出现在冰岛。1月5日,由于冰岛人不愿为银行的烂摊子埋单,近25%的国民向总统*。总统格里姆森宣布:将针对国会去年底通过的法案进行全民公投,以决定是否赔偿英国与荷兰*55亿美元。 主权*的频发揭示了一个无可非议的事实:金融震荡仍将持续,经济危机并未如愿终结。主权*也可通俗地称为“国家破产”。它已为全球经济复苏路上的一颗定时*。就如同个人和机构破产一样,国家破产的简单定义就是主权国家宣布丧失偿付能力。根据IMF统计:过去200年来,大约有90个国家曾出现“赖账”。与2002年阿根廷拒绝支付国际债务的背景不同的是,如今密集出现的主权*大多源于经济危机爆发后的大规模经济刺激*以及创纪录的债券发行。数据显示,2000年全球*债务净发行额只有2500亿美元。而仅在今年,英国的发行额就将比这多出三分之一,欧元区发行额几乎是它的6倍。经济学家罗格夫和莱因哈特在前年的研究报告中已经指出:只要*债务总额与GDP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下,债务与经济增长之间没有关联。一旦债务负担超过上述水平时,平均经济增幅最多下降2%。根据IMF的最新预测,只要再过一年,美国债务比例就会突破90%,两年后,英国也将突破这一警戒线。中国应警惕自身陷入国家破产 由于近年来连续发放贷款,全民总负债已经高于全民总资产。此外,中国一直是美国国债的最大持有国,如果有一天美元无限度的贬值,中国的资产将大幅度的缩水。长此以往,中国的财政*如果不能有效地控制,中国也面临着国家破产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