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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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7:51
摘要6、墙体材料检验,包括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7、防水材料检测 (沥青防水材料、高分子防水材料、防水涂料、建筑密封材料)、8、保温板(EPS板、XPS板、聚氨酯泡沫塑料、泡沫玻璃制品、建筑用岩棉矿渣棉绝热制品、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等)检验、9、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检验、10、 保温用粘粘剂、抹面胶浆、抗裂砂浆、面砖粘结砂浆等的检验、11、 增强抗裂腻子、柔性耐水腻子等的检验、12、 耐碱网格布的检验、13、 电线电缆截面积和单位长度电阻值检验、14、节能锚栓抗拉拔强度检验。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29建筑工程特检有哪些建筑工程特殊检测有哪些?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服务!已收到您的问题,请稍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商标申请注册没有强制性。自愿注册原则,但是商标每天申请量2-3万,由此可见其重要性。建筑检测的项目很多,比如说石基检测,全沉检测。从大的方面来说,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道路桥梁检测,水质分析检测,盾构管片检测等等、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砂、石常规检验、3、混凝土强度、抗渗、配合比、4、砂浆强度、配合比检验,干粉砂浆、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水泥基结晶防水涂料检验、5、混凝土外加剂、粉煤灰、矿渣粉、硅粉检验、6、墙体材料检验,包括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7、防水材料检测 (沥青防水材料、高分子防水材料、防水涂料、建筑密封材料)、8、保温板(EPS板、XPS板、聚氨酯泡沫塑料、泡沫玻璃制品、建筑用岩棉矿渣棉绝热制品、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等)检验、9、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检验、10、 保温用粘粘剂、抹面胶浆、抗裂砂浆、面砖粘结砂浆等的检验、11、 增强抗裂腻子、柔性耐水腻子等的检验、12、 耐碱网格布的检验、13、 电线电缆截面积和单位长度电阻值检验、14、节能锚栓抗拉拔强度检验。如果我的回答让您觉得满意的话,可以采纳后赞,或是点开我的头像关注我,以便后续有问题可以随时对我发送咨询哦。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