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20 09:0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8:10
目前,跨地区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主要指跨省的分支机构,如果没有跨省的话,分支机构是否预缴各省会有具有的规定。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当地税务机关的意思可能是要求提供一些资料说明你公司确实属于应当就地预缴的二级分支机构。还有,除了企业传递分配表外,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将总机构报送的分配表通过邮寄等方式传送到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可能分支机构主管局没有收到总机构主管局邮寄的分配表而没有受理申报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8:11
你们上海的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吧,所得税的缴纳是各地有不同的*,上海要求分配,你们广州就得去国税局找你们的专管员做备案,具体分配多少自己定。去柜台填表,把钱交到上海就行了。不明白就找专管员就行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8:11
你已经说的很全面了,凡是在外地成立分公司的必须是独立核算的,这是税务总局的规定。业务有总部来开*、合同也是,税务局怎么知道你们有业务量的,既然让税务局知道了只能交了,交多少是可以和税协商的(必定你们没有开过*),我朋友他们交了1000元,公司行业不同标准不一样。如果税务要查你们,你们肯定会按照实际业务量来上税,给老板汇报清楚严重性,他会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