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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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5:28
虽然明朝科举考试分片录取使地区录取人数达到平衡,但如果具体到每一地区内的具体府县,则又完全失衡。 在明朝总计89次会试、殿试中,共录取进士近25000人,在1400多个府(州、县)中,有1200多个出过进士,平均每一府(州、县)17人还多,但依《中国教育制度通史》上的统计,其中有906府(州、县)的中榜人数都在平均数以下。以北京及北直隶地区来说,房山、庆云仅各出1名进士,而宛平出56人,任丘最多,达62人。南京及南直隶地区,安庆、桃园(泗阳)分别为1人、2人,而苏(长洲)、锡(无锡)、沪(华亭)分别出189人、228人、253人。 为此,清朝进行了一系列考试与录取制度的改革,针对明朝录取上出现的问题,把考生所在地区与家庭出身结合起来,统筹分配录取名额,分省区、分阶层录取,细划录取工作。 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朝廷决定按省的大小、人口多少来分配录取人数,即《钦定科场条例·乡会试中额·会试中额》所谓“按省酌定取中额数。”录取名额根据参加考试人数情况,由皇帝临时确定。 更受底层考生拥护的是,清朝还推行官民分开、商民分卷的录取办法,“怜恤寒畯”,以防止“*”、“富二代”挤占普通考生的名额,这不仅比宋朝的“别试”公平、透明多了,而且操作性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