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专制权力合法性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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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9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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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5 23:27
君主*权力的合法性基础无异于合法性的一般性论证,可以有多种论证方式:
一、基于臣民的同意
具体来说同意的获得又可以有多种方式
1、因为“君权神授”,臣民要敬天,所以要拥戴君主;
2、因为君主对强制性权力的掌握,其可以通过直接的暴力或威胁迫使臣民服从;
3、因为君主的个人魅力,即韦伯所说的“克里斯玛”;
4、“契约论”的论证,这是霍布斯的思路,其认为人们通过签订契约将自己的权利转让给了主权者,由此需要接受契约的约束,即同意主权者的统治。
4、“默许的同意”,即臣民居住在君主*权力统治的国家下而不搬迁、且遵守法律本身就可 以视为臣民对同意的一种表达。
二、基于其对臣民施加的“恩惠”
这主要是“贤君”合法性的论证方式,比如天逢灾荒,君主体恤下民,开仓赈灾,臣民接受了君主的泽陂,自当报答君主的恩惠,报答的方式就是认可其统治的合法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5 23:27
保障基础是军队,传承基础是“家天下”,皇帝是制度的建立者和监督者,这就是基础。君主的权利在封建制的背景下没有约束和平等的监督,所以会至高无上,民权思想是资本主义的产物,与君主压根就是一对天敌~~追问这种*权力存在的合法性是什么呢
追答是权利,是对军队的掌控,以及补过激的施政方针。如果确实需要理论支持,我想应该是君权神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