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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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0:44
2014年5月28日,日前,**印发《深化医药卫生*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2014年医改的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其中《工作任务》的第二十一条: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合格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加快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研究制订提高偏远、艰苦以及少数民族等特殊地区执业乡村医生待遇的相关*措施。落实乡村医生养老*,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同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适时组织对乡村医生*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工作者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公民健康素养中的积极作用。(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