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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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9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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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5:21
【答案】:其主要特点是: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的权力机关。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依法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它们都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既是权力机关,又是工作机关。
(3)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和它的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地方各级*在本行政区内保证*、法律、行*规、国家计划、国家预算和上级*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主动性的原则。
(4)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5)全国*和各级*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经过充分讨论,民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