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如何对待里利与义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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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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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0:03
其所谓的“义”,是以宗法礼制或宗*理道德为基本内容的。其所谓的“利”则主要是制物质利益或个人的私利。对于“义”和“利”的关系,先秦儒家是以义统利,贵义贱利,它认为义与利相比较而言是义重于利,道德的价值高于物质利益,人的精神需求比物质需求更重要。但同时,儒家并没有完全否定“利”,只是认为人们的“利”的行为必须符合“义”的要求。
现实意义:
首先,有助于我们更深刻的理解社会主义社会的义利问题。义与利的内涵与矛盾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有所不同,但是他们却涉及到了道德与利益,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问题,这些问题在各种历史条件下是普遍存在的。
其次,有助于我们正确处理义和利的关系,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在处理义和利,即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上,我们曾经有过失误,或者走过极端,而借鉴儒家思想可以帮助我们建立“以义统利”的思想,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义利观。
自己写的,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