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离婚的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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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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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4 19:17
如果婚后买房的资金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房产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由男女双方平均分配,除非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如果有一方愿意继续拥有该房屋,而另一方愿意放弃,则继续拥有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市场价值的一半即可。如果双方就房屋归属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将房屋出售,双方平均分配售楼款。
如果婚后购买房产,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屋首付款,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一方愿意继续拥有该房屋,而另一方愿意放弃的,此时房屋的实际价值为,房屋的市场价值减去剩余未还贷款总额后的结果。继续拥有该房屋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房屋实际价值的一半。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