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想迁到妈妈的户口上来需要什么手续啊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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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8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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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30 11:56
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当地*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根据审批权限,批准同意后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二、受理机构
县级**派出所。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父母为申请人),原件1份;
2、申请人和迁移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结婚证,离异或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6、申请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若父母为杭州市区家庭户挂靠户口,户口挂靠地不能是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等,需提供挂靠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扩展资料
一、办结时限
县级*机关审批的,15个工作日;
华侨回国定居落户审批,10个工作日 ;
市*户籍*中心直接受理审批的,7个工作日。
二、审批结果
符合办理条件的,签发《户口准迁证》。
三、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或邮寄送达。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户政:市外户口迁移办理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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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30 11:57
子女投靠父母迁户口
1、未婚子女可选择投靠随父随母迁移落户。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提交以下材料:
一父母方:①《结婚证》②《居民户口簿》③落户地址的《产权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二子女方:④《居民户口簿》⑤《居民身份证》⑥《居民户口簿》上未记载有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2、父母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其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 提交以下材料:
一父母方:①《结婚证》②《居民户口簿》③落户地址的《产权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④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证明。
二子女方: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⑥《居民户口簿》上未记载有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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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30 11:57
一般来说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 、身份证明,去原籍的派出所办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户口迁移的情况多多,就看属于哪一种了。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凡异地符合夫妻投靠来本地入户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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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30 11:58
女方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同意迁入证明—女方所在地派出所同意迁入证明—男方所在地派出所户口迁移证(迁出)—最后女方所在地派出所迁入手续。注意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手续费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