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女孩两年 没见过面没开过视频没打过电话 两年用感情 一共转账34000...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3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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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01:32
如果你的转账前提是借款,而非是因为节日或者因为恋爱关系的关心那就可以去报警。有证据最重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01:32
网恋女孩两年,没有见过面,没来过视频,没有打过电话。怎么就确定对方是女孩?难道就一些照片,就能确定对方是女孩。就靠文字聊天,加照片两年就转了3.4万元。这猫腻很大,对方要是抠脚大汉你也不知道的!可以报警的,这网恋恋的奇葩了些?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01:34
可以。涉及诈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01:39
如果你想要回钱,又没有对方的身份信息,那就只能当成诈骗案报警。否则你连起诉都起诉不了。
这个提问语焉不详,要点不清,该说的没有说,不该说的反而说了。中间那三个“没”,都是另一个“没”——没用。关键点不在这些,而在于你这些钱是以什么名义给她的(你没见过,说不定是个男人)。
理论上说,如果是赠与或者借款,不归警察管。问题是这有可能是刑事诈骗。何况你没有对方的信息,无法起诉,所以只能报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01:33
主要看这个转账的钱用途
因为你已经是成年人了,有时候免费赠送给别人的钱财,消费之类的是没办法要回来的。
如果钱还没有支付,那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如果已经交付,一般情况都是不能要回来的,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特别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除有特殊情况外,赠与的动产(包括金钱)只要转移占有就不享有撤销权,意味着标的物就是别人的,自己无权处分。
若是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在没有达到相应的条件、期限的前提下是可以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