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 09年征兵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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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7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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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9 14:35
一、有关*规定
(一)关于征集对象和范围问题
征集的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200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校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二)关于征集年龄问题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24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女学生征集年龄为17到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三)关于2009级毕业生应征入伍事宜
各学院提醒2009级已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10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将《预征登记表》及《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有意愿应征而未参加预征的2009级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回原就读学校补办相关手续。
高校毕业生入伍除享受义务兵的各项优待*外,还享受:
1、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按照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2、使用、培养:在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直接选拔为基础干部: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
4、公检法机关定向招录优先:退役后参加*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秀录取。
5、免试或优惠升学: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优先录取等*,按30%比例录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就业安置优惠:退役后在一年内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和武装部去报名
带3张一寸照,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行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9 14:35
1.凡适龄青年都可应征入伍。
2.必须在原籍入伍。
3.大学生可以在校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