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业主委员会,房屋使用人是否有选举权?2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4 10:36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0:14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十五条规定:“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
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第十六条又规定:“ 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面积和进度等因素,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办法。”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再规定:“ 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四、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三条也规定:“筹备组应当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表决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
因此,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公示应不少于7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0:14
只有产权所有人有选举权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0:15
当然有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0:15
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