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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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5:38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5:38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员工如果没有及时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扣缴义务人,以致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时未享受扣除的,员工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5:39
如果员工一年内都没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可以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提交就有可能涉及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