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权转让后原公司的的盈余公积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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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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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6:33
1、股权转让后是不需要做会计分录的,因为股权转让是转让方股东与受让方股东之间的事,被投资企业不需要做会计处理,计算股东权益时,盈余公积也是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因此也应该计算在内。
2、盈余公积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2006年新公司法仅规定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取消了所有关于“法定公益金”的规定。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规定比例10%从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以前年度亏损(5年内)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从第六年起只能用第六年税后利润弥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6:33
股权转让是转让方股东与受让方股东之间的事,被投资企业不需要做会计处理,计算股东权益时,盈余公积也是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因此也应该计算在内。追问那就是说都不用做会计分录么,我们帐拿去评估,他们说要按完税*上的数据除以百分之二十做一笔会计分录对不对啊,为什么要除以百分之二十呢,如果是公司垫付的话该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