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7 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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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03:30
首先,这是个借条是没有问题的,根据借条成立一个借款合同。债权人是张某某,债务人是李某某,你母亲只是在证明人上面签名了,并不一定意味着你母亲就是借款人。所以,这个不需要担心。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03:30
这事有点负责,不过还是看明白了。你母亲还清借款后,只撕毁了那张2万的欠条,而忽略了那张1万的欠条。虽然说你母亲是以证明人身份写的,但是你说李某某没有签字,这就意味着当时签署合同时,李某未必参与,所以说你母亲的疏漏确实造成一定的麻烦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03:31
你这事是比较麻烦,但还是有胜诉的希望的!。。我觉得你应自己审查一下以下事实:1、“李某某向张某某借款两万元一年期。。”这张借款证明条的出具时间,与你母亲陈述的两万两千四百元还款时间之前,能吻合否?2、张某某称原来的两万借款连同利息只还一万两千四,那么转借给李某某怎又变成两万元了?!这多出来的一万元是哪里来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03:31
你们应诉这场官司,结果输的可能性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