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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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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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2 02:13
展开3全部外地不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法律分析:外地不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诉讼离婚是可以在外地办理的。当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可以到经常居住地的*去起诉。
诉讼离婚的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其实允许夫妻在外地离婚。具体就包括以下情形:
1、夫妻任何一方不在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在其经常居住地*管辖。
2、要是夫妻双方都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起诉离婚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考虑到有些情况下可能没有经常居住地的,那么由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3、夫妻中有任何一方被劳动教养或者在监狱服刑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也就是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但要是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以由原告方的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