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这句话...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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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5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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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1 08:58
这句话分针对谁说,如果一个案件是本院法官亲戚,这个法官不能作代理人,有厉害关系。案件中律师不能为家属代理出庭应诉。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司法部令第112号
第二十七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1 08:57
看具体案件来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1 09:00
回避制度 以免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1 09:01
举个例子,一个人欠你钱,你向法院起诉他,找了个律师,这个律师却是那个欠你钱的债务人的老公,那么这个律师,你敢请么?
这个“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一般就是你打官司时的对方当事人,和那个律师有关联,对方当事人败诉,你胜诉,那个律师就会有损失,那么这种情况下,谁能保证那个律师会格尽职守,坚守职业道德,尽心尽力的为你打官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