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求助,关于毕业生档案派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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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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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9:08
你好,我是13年本科毕业的,关于毕业生档案派遣问题,我也许可以帮你解答一下。
简单的来说,毕业生档案主要有两个去处:
一、如果你在毕业前夕没有找工作或者没有和任意一家公司签约合同,且没有和校方说明你的档案去处,那么你的档案会被打回生源地(比如我是生源地是龙岩的(也就是我的身份证户口所在地),但我在泉州读书,我的档案在毕业后如果没有明确给校方回复,那么我的档案会在1-2年内被校方挂钩的人才市场(当时我们是海峡人才市场)打回生源地龙岩,这是默认的,不需要你自己操作)。当然,如果你在毕业前没有找工作但有给校方明确回复说我的档案需要打回生源地,校方也会帮你寄回你的户口所在地的县人事管理局档案室备存。
二、如果你在毕业前有找工作,且和公司有签约、签劳动合同,那公司的人事部会帮你把你的档案调到公司所挂钩的人才市场(比如,我在毕业前在厦门的某家公司上班,且有签劳动合同(请注意,要有签劳动合同才有效果),那么我的档案会在毕业后打在厦门这家公司挂钩的人才市场(比如厦门人才市场))。
当然,个人建议,档案最好打回生源地,也就是你的户口所在地,不然到时候如果你离职了,你的档案没有处理好移交工作,而你的公司人事部又没有帮你打回生源地(比如后面人事部的人也离职了,工作没有交接好)到时候会很麻烦的,最严重的后果就是你的档案会被遗失,成为没有档案的黑户,这在后面的社保办理、住房公积金等等一系列的福利都有问题。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你的档案打回生源地(也就是在毕业前和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和人事部强调一下,不调档案),然后毕业后和校方说一下,档案打回生源地就好了,这样可以万无一失。
以下是几点关于档案的相关知识,可以参考一下: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5、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某人才交流机构,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你,有什么疑问的可以再提。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9:09
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
报到时间:全年度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报到地点: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市人才大市场七楼毕业生报到处。
咨询电话:82122307。
各区毕业生报到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013年毕业生报到地点》
二、毕业生报到地点选择原则
毕业生接收单位立户(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须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毕业生接收单位(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立户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的毕业生,在接收单位人事立户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详细地址见:《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下方备注3标注的报到地点。
三、毕业生报到材料(验原件)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二)毕业证(在深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需另备复印件)
(三)学位证(在深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需另备复印件)
(四)户籍材料
1、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
2、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情况不同,分别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不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3)深圳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门办理复户手续后,持复户后的户口本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根据*门规定,申请复户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拟复户地的*门办理复户手续。
(1)《复户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页码);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学校出具的无分配证明(肄业、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生不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接收,“报到地址”备注为“广东广州市或广东深圳市或广东”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深圳市或广州市”的给予办理。
(3)毕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肄业、退学或被开除等相关证明;
(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原户口簿(复印件,核验原件)或原户口底册(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复印件)。原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还需收取父*女关系证明材料;
(5)《户口迁移证》;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四、报到程序
(一)毕业生持《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学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户口不在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
注:关于“农转非”问题
原则上农业户籍毕业生不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
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在深圳办理毕业生接收的农业户籍毕业生,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非农业”,待取得毕业生接收函后,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
如确认户籍地有*规定不予办理毕业生“农转非”手续的,办理毕业生接收时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农业”,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向发改部门申请办理。毕业生在户籍地办理户籍迁出时,需以农业户籍性质迁出。
(二)将本人身份证号码写在“报到证”的备注栏内(用钢笔或签字笔写)。
(三)、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本人所持《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下方备注3标注的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的毕业生,办理完毕业生报到手续后,直接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指标卡》(在深办理“农转非”毕业生)。
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毕业生,办理完毕业生报到手续,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后,到区发改部门领取《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及《“农转非”指标卡》(在深办理“农转非”毕业生)。
4、毕业生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指标卡》(在深办理“农转非”毕业生)到深圳各区*分局办理入户审核手续后,按要求到相应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重要提示:
1、关于“准予迁入证明”问题
深圳市*门不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取得《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的毕业生,直接在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2、毕业生报到证的报到单位需是深圳市的接收单位。
3、入户选择顺序:(一)配偶家庭户。(二)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三)本人单位集体户或配偶单位集体户。(四)代理机构集体户。(五)派出所代管户。(详见《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制)。
4、指标卡不得自行涂改、填写。
5、入户手续办理完毕,须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交接收单位(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的,交人力资源代理机构)存入个人档案。本市户籍毕业生不需领取《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
五、党组织关系转移
市属和驻深内联等单位接收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1楼老干部服务窗口办理接转手续(地址:上步中路1002号,深圳科学馆对面,市总工会旁;电话: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各区接收的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各区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
六、监督管理
根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毕业生本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予办理引进手续,将其行为记入深圳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及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并永久取消其所有的人才引进业务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其他要求
(一)毕业生根据个人情况,提前备齐材料,做好准备工作,以缩短报到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二)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时,请保持安静,自觉维护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三)妥善保管各种证件、材料以及其他个人物品,谨防遗失。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