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8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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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6:49
法律分析:*机关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治安拘留的期限,从作出行政拘留之日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期间以日计算,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内。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