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社保基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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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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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1 16:26
社保缴费基数是由于全省平均工资来确定的,按照规定,浙江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是17881元,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3322元。
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8645元,比上年增加8991元,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521元,比上年增加4138元。
往年,杭州人社在计算新社保基数上下限时会采用上年度浙江省全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基准,并乘以以上的比例得出社保基数新上下限范围。因为疫情原因,去年杭州人社在计算新社保基数上下限时,有一个特殊变化,即采用了相对较低的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而不是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同时,社保基数下限不予调整。
养老保险企业缴纳14%,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企业缴纳10.5%,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企业缴纳0.5%,个人缴纳0.5%。工伤保险企业缴纳比例依据行业来定的,个人不要缴纳。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