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入在别人名下,如何转回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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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2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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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2:38
户口入在别人名下,转回自己名下的流程如下:
1、父母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居委会和派出所申请办理小孩投靠手续;
2、派出所开出准迁证,然后带上准迁证和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到小孩户口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派出所开具户口迁出证明,持身份证、户口本、*判决书、小孩户口迁出证明,再回到户口派出所办理小孩的户口迁入手续。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