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股权时,税法上要注意哪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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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9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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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1:54
您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纳税主体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以下简称67号公告)(以下简称《办法》)第五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计税依据
应纳税所得=转让财产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注: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如印花税等。
三、适用税目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办法》第四条:个人转让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税率:20%
结论:适用“财产转让所得”缴税。
四、纳税地点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塘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九条:个人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结论:应向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税。
五、纳税时间
根据根据《办法》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注: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是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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