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光互补,真正为农业带来生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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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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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3 07:05
这几年农村的新生“事物”越来越多,它们通过与传统农业相结合,实现“1+1>2”,为农村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增添了生机。
农光互补,一个新名词在行业人士看来似乎出现的有些晚,因为这样的一个模式已经在国外运用超过10年,它是将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农业种植相结合的一种技术,实现土地立体化增值利用,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综合经济体。光、电、农,三者本是不是一条线上的“蚱蜢”,绑在了一起,让三者产生关系。实现产业的融合,达到“1+1>2”的理想效果。
从农光互补的范畴来看,它是渔光互补、林光互补,以及农业大棚光伏项目等的统称。从原理来看是把光合作用与光电效应相结合,其中光合作用来源于生物学,光电效应来源于物理学,在以两者为原理的基础上衍生出光伏农业。
农光互补提出好几年,但就现在农村的发展态势来看,似乎有点“高高在上”与老百姓的亲和度并不是那么高。这与农光互补的出现的本意相违,本希能幸运地得到“1+1>2”的结果,但同样存在“1+1<2”,甚至“1+1<1”的可能。
那么农光互补,能实现“1+1>2”,真正为农业带来生机吗?
一、百姓的担忧。
“企业占了我家农田,只建光伏电站,不给种了可咋办?”
农作物作为农民生存之基,生活之本,也是重要的收入来源,当企业大面积的圈地建电站,农民的农田成为企业的“囊中之物”,本就是弱势群体,当地也没有了,这样的担忧也就显得很自然。
企业在从事农光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众多因素,如选址阶段,要考虑国家对于土地方面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明确提出对于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做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有了国家*的支撑,有了合同的协议,老百姓就不必担忧。另外在一些地区农光项目往往与当地扶贫结合,这样来看老百姓可以获得更多*优惠。
二、重视发电量还是重视农作物?
农作物作为农光项目的重要收入来源,需要根据当地土质条件,光照情况选择恰当的品种,同时要考虑光伏电站运营期对农作物产量的影响。这就要在项目建设前考虑当地的地理条件,如气候、土壤、温湿度等,还要农作物的生存条件如光照、灌溉、虫害等,规划光伏组件容量、整体布局、远期规划及其与农业如何优势互补。从长远看还要考虑农场品的销路等。
三、组件遮挡阳光到底对农作物产量的影响怎么办?
我们了解到一些农光项目,先把电站建设好,在动脑筋想电站下种植什么农作物。这样就会存在后期组件遮挡阳光对底下农作物产量有影响。
所以就像我们上面所说的在电站建设前要把电站建设和农作物种植规划好,以农业大棚为例先要确定农业大棚面积、农业产品品种、农作物生长期间肥料和水源等来源,最终计算农作物的经济效益。还要考虑光照与温度因素,如夏季的高温许多品类的蔬菜是无法正常成长的,而光伏农业大棚如同在农业大棚外添加了一个分光计,可以起到隔绝红处线,阻止过多的热量的作用,而在冬季和黑夜的时候又能阻止大棚内的红处波段的光向外辐射,起到保温效果。
目前虽然农光互补对于老百姓来说还有这样那样的担忧,如前期投资高,回本慢;后期运维有难度;组件会存在一定程度的衰减;逆变器会出现故障;支架会存在生锈与老化等。这也是农光互补不能在国内大面积普及的重要因素。
但是从理论层面上和实践探索来看,光伏与农业的结合,被视为前景广阔的产业融合,从光伏到农业,从发电量到农产品,跨界结合,资源达到综合利用,其高效性以及可复制的商业模式被看好。同时,农光互补对于我国农业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也被看作是光伏产业突出产业困境的有效措施。
从长远来看,农光互补,能实现“1+1>2”的美好愿景,对我国农业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而且还加快了光伏产业走出困境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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