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14:4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7:11
是的。
依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后,各级国家机关的技术职务实行任命制,实行任命制的部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行政领导向被任命的技术人员颁发任命书。
事业单位的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三线、边远地区和不具备聘任条件的事业单位也可以实行任命制,但应创造条件逐步实行聘任制。实行聘任制的单位,行政领导应向被聘任的技术人员颁发聘书,双方签订聘约。
扩展资料:
高级工程师的相关要求:
1、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时,应坚决执行*有关干部离休、退休的规定。在这次技术职务聘任中,达到规定离休、退休年龄的技术人员,凡符合高一级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先经过任职资格评审,确定相应技术职务后,再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2、工程技术人员在担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照有关的工资规定,领取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
3、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对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各级党政领导和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要认真掌握*,注意维护聘任或任命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双方的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7:11
是的。
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
扩展资料:
组织评审和相关*:
1、开展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性强,涉及面宽,要统一*,统一程序,统一组织,全省只设一个评委会,评委会由省职改办直接掌握,评审工作由省职改办负责组织实施。
2、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不搞经常化评审,具体几年评一次,由省职改办根据情况安排。
3、经评审批准获得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属事业单位的,要在单位总体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内聘任和兑现工资待遇,其中,职务工资最低档暂按本职务系列高级工程师职务等级工资标准的第五档执行;属企业(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可根据本单位需要自主聘任和确定工资福利待遇。
4、*机构改革后*部委下放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过去如果本系统评审过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其已经取得的资格和待遇予以保留,今后一率按省里统一要求进行评聘。
开展正高职高级工程师评聘工作,*性强,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条件,重视质量,积极稳妥把这项工作做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级工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7:12
是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7:13
高级工程师是人事厅或人事部发的。其他部门发的,如果人局部门在上面盖上公章,则全国通用。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7:13
绝大部分工程师证书是全国通用的!只有一些不具备学历的技术人员,参加考试取得的工程师证书,只能在所在地区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