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乌鲁木齐公积金如何才能提取,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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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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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6:03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6:04
乌鲁木齐公积金要是有条件,是能取的。
追问(可以1865拔打1445这个916)可以提取的,不过要有租房或者买房才行,如果条件不符合,可以帮您提供材料,用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合法途径提取,无论离职在职均可提取,手续费是成功后再收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6:04
买房,租房,退休,离职都能提取
或者可以158拔打99492这个392,要是有不租房或不买房的,你只要确定提取后,约定好时间,他可以给你提供材料,十个=工作日办理完结,您只要提供基本资料就可以了到帐后再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