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0 06:2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22:07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22:08
1、可以拒绝。《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22:08
本人在劳动保障部门从事劳动工资工作,试解答您的问题!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22:09
可以,但实际情况最好不要拒绝,这是一种很微妙的关系,自己琢磨着处理吧!有一种情况不能够拒绝,出现紧急情况,影响公共利益,这时于情于法都不能够拒绝。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22:09
当然可以决绝,但是老板辞了你,可以找到愿意加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