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佃农和自耕农的生活水平大致怎样,求细致多谢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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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0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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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5 05:55
由于自耕农拥有属于自己的小块土地,不受地主租的剥削,仅负担政府赋税和徭役。农田单位面积产量越高,他们经济上收益就越多。因此,他们在生产上有较高积极性,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采用良种、深耕细作、增加施肥量,或开展多种经营者有浓厚兴趣。同时,除负担国家徭役外(后期可以以银代役,不再存在这问题),劳动时间亦可以按家庭这个经济单位需要而灵活安排,有利于农副结合。但自耕农又是一个小生产者,经济地位极不稳定,稍遇天灾人祸,即有破产可能。因此,他们往往成为高利贷者勒索的对象,致使他们卖田卖地,甚至卖妻鬻子,而沦落为佃农。。自耕农经济状况的不稳定性,决定了他们极容易向贫富两极分化,尤其容易向佃农这极转化。
佃农
租种地主、官府或其他土地所有者的土地,并按规定缴纳地租的农民。佃农对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由于田主身份的地位不同而有强有弱。总的趋势是人身依附关系越来越松弛。在封建地主经济刚发生时期,佃农与地主之间地位是平等的。佃农除缴纳地租外,与地主不存在其他关系。随着豪门世族的发展,佃户成了依附于地主的部曲、客户。他们不但要缴纳地租,而且还要服役和充当地主私家武装。在唐代庄园制下,佃农称之为庄户、寄庄户、庄客、客户、佃客等。他们与庄园主有强烈人身依附关系,为庄园主服役,并服从其约束。宋代佃户都称为客户,地位甚低,任凭地主驱使。元时,江南富户多为豪强,佃农深受其害。若佃农生男,便供其奴役,若为女子,便为婢使,宗法关系的削弱,定额租的发展,佃农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得到提高。佃农是小生产者,他们通过耕织结合来维持社会简单再生产的进行,以及自身简单再生产的进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5 05:52
自耕农当然有经济的优越性!
首先,自耕农拥有私有土地,虽然也承担对国家的课役,但却免去了地租剥削。这样,在经营相同面积土地的条件下,自耕农会比佃农多占有一个净租量。这部分产品不但可以改善生活,而且可以转化为生产资料再投入生产过程。所以,在佃农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场合,自耕农却具有进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
其次,从上述一点可以派生出自耕农经济的第二个优越性,即自耕农的最低必要耕地限量可以比佃农的最低必要租地限量低,最高耕地限量可以比佃农的最高租地限量高。自耕农经济比佃农经济有更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古代佃农还承担着赋税和徭役,只属于古代阶层的下层~~~
自耕农虽然也有赋税和徭役,但毕竟还是土地所有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5 05:56
佃农是租用他人田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中国佃农始于宋代。均田制崩坏以后,地主和佃农开始出现。
在台湾,佃农自从实施375减租,耕者有其田和公地放领等政策后,佃农约占农民总数为百分之八。
来源
唐代贵族阶级,多养奴隶。庄园中之田地,当然使之耕种,然以地面辽阔,田多至千顷,自家奴隶,不敷应用,不能不利用佃户,耕种田地,收其租税,以供挥霍。此种佃户,称为客户,或庄客。......士豪大族,收纳逃户(既客户),留居庄上。结果致“客户”二字,可作佃农解,庄园之大者,收容客户,多至数百人,一家数口,集居一隅,于是在庄园之中,发生客户所居之村落,后世称农村为“庄”,称农家为“庄户”,称农民为“庄家人”,其义殆起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