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讨债引起的法律问题4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0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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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8:49
为索取债务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若行为人的暴力行为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可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济往来必然存在商业风险,预防风险的发生以及将风险减少到可控范围之内,比起事后的“补救”要更为直接和有效,且成本更低。
比较可行的方法有,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对方的资质、注册资本情况、登记备案情况、银行信用记录等进行调查和检索;通过专业人士为合同具体条款,诸如合同标的质量标准、履行期限、地点、付款方式、担保责任、违约责任等进行把关;充分运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担保形式,为未到期的债权寻求可靠的保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重视各类文书、票证、协议的保存,包括通话记录和电子邮件等非传统纸质材料的收集;及时了解对方的经营状态和财务状况,有效运用预期违约、双方同时履行等法律手段;一旦发现对方违约,迅速采取申请支付令、财产保全等方法,防止资产恶意转移;面对诉讼或仲裁,提供全面完整的证据材料,提出合情合理的诉求及法律意见;发现对方突然“人间蒸发”,及时向*门报案;对拒不履行判决或仲裁的,要关注其行踪和动向,及时向执行机关提供其可能隐藏的财产线索,等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8:49
是他的父母欠你的钱,关他什么事儿啊,而且你向一个一岁大的男孩讨债?你有病吧,一个一岁大的小孩能懂什么叫欠债还钱么?追问可是只有看到有病的人,父母才感到害怕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8:50
1、你向1岁多的小孩讨债?使用了什么方法?有没有实施恐吓、暴力行为?如果有,被警方传讯,甚至拘留都是合法的;
2、即便小孩满18岁可以付民事责任,但是他不是债权人,你无权要求他偿还其父母的债务,但如果他继承了其父母的财产,则有责任偿还父母的债务。追问没有暴力,没有明显的恐吓都心照不宣的,毕竟要让对方相信我是穷凶极恶啊
追答1、你所说的“请进”是什么意思?是传讯,询问,还是羁押、拘留?有没有超过12小时?
2、你的行为如果涉嫌恐吓,警方可以随时对你采取法律措施,甚至强制措施。
3、你针对的对象是未成年人,依据《未成年人保*》,也可以随时拘传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8:51
被请进了派出所,可是非常温柔的待遇了,~!
向1岁小孩讨要其父母欠的债务,至少被认定为“恐吓罪”的,要看其后果,小孩有否因此受到伤害,包含心理上的创伤,看来伤害并不太大,所以派出所对你还是很客气的!
建议向对方诚恳道歉,并要求派出所居中调解双方矛盾。虽然派出所不可以介入民事纠纷,因为现实中该纠纷处于升级状态中,不是派出所出来了吗?当然还不可以乐观地期待其结果!
同时,尽快向对方住所地*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财产性的一般2年)而失去胜诉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8:51
抓入派出所,是因为你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