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提前两个月提出辞职,是否合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13:33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6:09
不合法。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员工若想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即可。注意,是通知,而不是经公司同意。虽然有此规定,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在我国司法实践当中,员工在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就走人的情况下,只有单位举证证明员工的突然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以外,一般是不会支持公司的赔偿请求的。
另外,如果是因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员工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二、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三、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五、用人单位非法强制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在员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不得克扣员工的工资,也不得给劳动者的离职与再就业设置障碍,比如:不给劳动者开离职证明、不给劳动者转移社保关系和人事档案。否则,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仲裁强制要求公司办理上述离职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6:10
公司要求提前两个月提出辞职,不合法。如果是签了劳动合同的话,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3天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过了试用期的,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劳动法没有规定劳动者工作几天可以辞职,劳动者辞职是自己的权利,如果劳动者认为在该公司上班各方面的福利待遇不是很好的,劳动者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6:10
公司要求提前两个月提出辞职,不合法。
没有规定劳动者工作几天可以辞职,劳动者辞职是自己的权利,如果劳动者认为在该公司上班各方面的福利待遇不是很好的,劳动者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6:11
当然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6:12
不合法。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规定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按规定辞职是合是允许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